杭州男子买二手房后悔,决心舍弃5万定金,网友:这样很明智

导读文/江湖独白专栏“杭州男子买房后悔舍弃5万定金,这个决定明智吗?”这是发生在浙江杭州的一次购房经历,从外地回杭州居住的张先生打算在杭...

文/江湖独白专栏

“杭州男子买房后悔舍弃5万定金,这个决定明智吗?”

这是发生在浙江杭州的一次购房经历,从外地回杭州居住的张先生打算在杭州定居,考虑到某小区之中,父母、哥哥和妹妹都在此买房,于是联系房产中介联系是否有待出售的房产?

根据相关报道,张先生在外地工作一段时间,决定回杭州工作定居,对于家人居住的小区挺满意,委托房产中介找到二手的房产后,双方签订购房意向书,张先生缴纳4万元的定金。

张先生与二手房产卖家商议的价格为405万,看过这套房产为90平方,折合每平方4.5万元,张先生挺满意房产内部的装修,于是很快签订了合同。

在签订合同之后,张先生察觉到不对劲,因为朋友告知小区的均价在3.7万元左右,言外之意是他买贵了。

得知这一情况,张先生只能去进行了解,证实了朋友的说法,了解到目前新房的价格也只有4.2万元,与他的成交价格还要便宜三千元。

据中介的解释,房东在这套房产上花费了40万元的装修,在小区之中同类型的户型是很少见的,因此并不缺少看房的人。

张先生只能找到卖家,协商解决此事,提出让卖家把每平方单价降到4.2万元,以新房的市场价成交,可是卖家拒绝了这个建议。

卖家认为,他的装修价格并不便宜,看房的人不少,不需要降价出售,只能让张先生自行考虑。

房子是不错的,可是单价让张先生无法接受,如果不打算继续合同,就要放弃先缴纳的5万元定金。

要知道,在二手房交易程序中,定金是买房人付出的第 一笔钱,同时也是卖房人收到的第一笔钱,而定金协议就是将下定金所决定的买卖事实和基本内容进行确定的书面协议。

张先生支付了5万元定金,双方之间的购房协议才成立,卖家要保证将房产出售给张先生,张先生在定期内将剩余的房款支付,这些条款在签订时都是需要双方协商决定的。

张先生考虑之后,决定放弃这5万元的定金,因为从小区的均价来看,每平方已经超过了8000元,即便是有40万的装修,还是亏了几十万的差价。

在张先生决定放弃定金后,经过媒体报道,迅速冲上热搜,大家对于张先生这样的决定很是佩服,属于“壮士断臂”的做法。

事实上,在房产交易过程中,双方签订的定金协议就是保障这样的后果出现,张先生承诺购房之后,卖家也是停止看房,5万元算是他的一个补偿。

“定金合同的保障条款”

有理智的网友指出,“张先生损失了5万元定金,可是他避免在后续房产下降的前景下,损失以90平方为单位的价格,是一次明智的做法。”

也有网友对此进行反驳,“该小区的价格不是固定,对于居住环境不错的房产在后续可能会回暖,加上卖家精心的装修,很有可能会赚回一笔钱,这就不用损失5万元定金。”

确实,短期内无法确认是张先生的损失,还是卖家的损失,因为张先生可能会找到更合适的房产,而卖家面临的也可能是更想要的买家。

个人认为,将此事冲上热搜的背后,是大众对于房价上升空间的讨论,进而关注到比较有争议的话题之中,房产对于中国家庭来说,它是刚需,也是幸福生活的保障。

有人经常将定金和订金两个概念混淆,“订金”不是法律上的“定金”,在签合同时,却经常使用。一字之差,两者意思大相径庭。合同中,如果写的是“订金”,一方违约,另一方无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只能得到原额。

而在此次关注的定金,如果是卖家毁约不想出售房价,可认定为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笔者认可张先生的做法,在此次案例之中,张先生找卖家协商无法解决,只能按照定金罚则的规定,承担5万元定金的损失,提醒我们,有心配置房产时,一定要对周边的均价进行了解,不能听信购房中介的一面之词。

在与卖家沟通的过程中,一定要争取自身最大的利益,毕竟一套房可能是一个家庭的所有积蓄,理性慎重决定。

另外,还有人好奇为何张先生选择二手的房产进行购买?

这个说法对于二手市场并不了解,在强调现房的情况下,配置二手房能够尽快入住,只要与卖家成交,就能解决住处的问题,解决张先生的燃眉之急。

最后你认为张先生的做法是否明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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