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不再全面禁止路边摊话题

导读近日一度冲上微博热搜第一9月22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12...

近日

一度冲上微博热搜第一

9月22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4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这将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打造更整洁、更有序、更温馨、更安全、更美观的市容环境,提供更为坚实的法治基础。

优化设摊经营,助力恢复“烟火气”

夜市中的一个个摊位,是城市烟火气的生动注脚,却也是城市治理的难题。附近居民觉得被打扰,消费者又有需求,是一刀切杜绝,还是给予一定空间?此次立法中给出了思路,既展现城市蓬勃活力,又给予必要的约束和规范。为助力恢复城市“烟火气”,立法修订对“设摊经营”作了优化,允许符合限定条件的设摊经营。

《条例》对禁止性规范,合理平衡禁止范围方面,强调避免简单化“一禁了之”。比如说,对设摊经营、占道经营,以前是全面禁止,《条例》则在规定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桥梁等公共场所、兜售物品的同时,明确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划定一定的公共区域用于从事设摊经营、销售自产农副产品等经营活动,较好平衡了市容管理需要与关注民生需求的关系。

再比如说,对散发商业性宣传品的行为,以前是全面禁止,《条例》则修改为在主要道路、景观区域、商业集中区域、交通集散点、轨道交通站点以及市绿化市容部门确定的其他公共场所进行禁止,由全面禁止变成了重点区域的禁止。

对于“路边摊”有条件的回归

有网友兴奋地表示:

“已经开始馋了”

“走,出摊去”

户外设施管理模式全新升级

《条例》严格把握义务设定的适当性,保障相关规定能够有效落地。比如对破墙透绿,强调本市道路两侧新建的建筑物临街一侧,按照规划要求有序推进。现有围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逐步予以改建,并明确文物保护单位、优秀历史建筑等有特定保护要求的除外。

《条例》还根据“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和城市运行安全的要求,将户外设施管理模式由原来“全领域许可”模式调整为“许可+备案”的分类管理模式,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其他因结构、体量、位置等因素可能影响公共安全的户外广告设施,以及临时性户外广告设施,还有部分户外招牌继续实施许可管理,对其他户外广告设施、户外招牌在设置前分别报区绿化市容部门、街镇备案,实施备案管理。

“第三卫生间”与“爱心接力站”彰显温度

市人大代表李飞康曾向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代表建议——急诊大厅应设立“第三卫生间”。如今,在最新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第38条明确——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应当按照规定设置无障碍厕间,优化男女厕位配置比例,加强适老化适幼化设施、设备配备。大型商场、文化体育场馆、旅游景点、公园等人流密集场所新建、改建公共厕所,应当设置第三卫生间。

除了第三卫生间入法,《条例》中出现的“爱心接力站”,同样是这座城市温度的体现。《条例》第66条明确,本市鼓励社会单位采用爱心接力站等多种方式,为环境卫生作业服务人员提供休息、饮水等服务。

将来上海人

逛摊头、夜市的地方会更多

周末出行可以吃吃逛逛的地方

也会更多

这不,今天起

上海市中心

就多了条周末限时步行街

茂名北路

(威海路-经典茂名公寓出入口)

实施限时步行街

据上海发布,为充分释放张园和丰盛里地块整体联动效益,自9月24日起的每周六0时至次周周一4时,及国定假日期间假期第一日0时至假期结束次日晨4时,静安区茂名北路(威海路-经典茂名公寓出入口)实施限时步行。限时步行街期间,机动车不予通行,可从陕西北路进行绕行。

新的步行街上有啥好逛好吃的?

赶紧来先睹为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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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的烟火气又回来了!

你期待吗?

作者: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刘昕璐

部分来源:上海发布、上观新闻、上海静安、新闻坊、话匣子

见习编辑:连翊辰

校审:沈蔚

终审:何婷婷

“转发”“点赞”“在看”三连

为大家都爱的烟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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