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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大家好,小苏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坦洲,坦洲租房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中山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职工有下列情形...

大家好,小苏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坦洲,坦洲租房网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中山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1 .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4.退休了;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6.出国定居;7.涉及大病医疗的家庭成员;8.现有房屋加装电梯符合相关提取条件;9.缴纳自住住房物业费等其他住房消费符合提取条件;10.员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2.办理场所: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办事处、开发区办事处、三乡办事处、小榄办事处、坦洲办事处。

三。

办理依据:1。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或者大修自住住房的;(二)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六)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2.《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中府[2014]50号):第三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3)租房且符合相关提取条件;(4)离休或退休;(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六)出境定居的;(七)职工及其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的;(八)市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允许的其他情形。

四。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供提取公积金所需资料市公积金中心审核,符合提取条件的发放《中山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确认单》,申请人签字确认中心后台将提取金额转入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五、办理时限:资料齐全时,即e 69 da 5 e 887 a 62616964757 a 686964616 f 333361313866。

需要核实的事项,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申请人对市公积金中心的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复审申请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在市外购房需要与外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实信息的,在收到核实回复后作出准予或不准予撤回的决定。

不及物动词参考资料: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http://www.zszfgjj.gov.cn/?官网con=ywznac=t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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