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的临沂防疫人员都被抓了,有人还在说出发点是好的

导读今天,随着山东临沂警方一纸通报确认,多名与居民发生冲突的防疫人员被拘留,让在网络上热议了一夜的防疫人员打人事件终于得到“盖棺定论”...

今天,随着山东临沂警方一纸通报确认,多名与居民发生冲突的防疫人员被拘留,让在网络上热议了一夜的防疫人员打人事件终于得到“盖棺定论”。

(临沂警方通报)

通报称,“11月7日16时许,兰山区兰山街道社区防疫工作人员陆某亮、赵某政、赵某洲等人与社区居民发生冲突,并实施拖拽、殴打等行为。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受案调查。目前,违法行为人陆某亮、赵某政、赵某洲等7人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通报还强调,“下一步,公安机关将对侵害公民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不得不说,身穿防护服的“大白”成为“侵害公民人身安全等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人员,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之一,真是让人有一种如鲠在喉的感觉。

更为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纵使打人的兰山街道防疫人员“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在媒体报道临沂警方通报下面的网友评论中,竟然还有很多网友留言“我相信工作人员出发点是好的”,“要互相理解”。对此有网友直接不客气地评论道,“打你是为了你好,所以祝你每天都有人为你好”。

警方通报并没有提及这次冲突的原因,中华网在报道中引述目击者的说法称,防疫人员核酸扫码时,要求一名女士把二维码拿到桌子下面扫,而不愿意把自己的设备抬起来,这名女士一下没反应过来,就被工作人员“凶了几句”,女士的老公就质问工作人员态度,结果他说“我就这态度,我有什么义务帮你做这个,爱做不做”。

女士希望息事宁人,别耽误了后面的人做核酸,结果工作人员“开始发飙”,停下工作吵架骂粗口还先动手打人,随后又来了几名工作人员一起动手,让围观群众都看不下去了。随着视频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引发热议。

(有网友称“打人出发点是好的”)

对照网传冲突画面、目击者说法、警情通报措辞,应该说冲突起因基本可以还原了事实。就像网友所言,“穿上防护服也不能为所欲为”,“就跟拿到了尚方宝剑一样瞬间胆子都变大了,不把居民放在眼里”,对于拖拽、殴打居民的防疫工作人员必须依法严惩,这种行为不仅舆论影响极坏,对防疫大局也非常不利,“甚至比病毒更可怕”。

临沂警方通报只是提及“兰山街道”,并没有给出具体的事发小区,根据网友的说法,打人一事发生在龙盛幸福里小区,查询发现,最新的临沂风险区名单中并没有这个小区,兰山区兰山街道也仅有涑河城邦小区一个中风险区,以及清馨家园小区等四个低风险区。

网传视频画面显示,除了参与打人的7名身穿防护服的工作人员,还有一些不穿防护服的人员,以及更多穿着防护服但没有参与冲突的工作人员,在空旷的户外环境中,有无必要如此全副武装,也有待商榷,至少在科学角度看来,这种情况下穿防护除了视觉上的震慑力之外,可能并没有多少防护帮助。

在疫情防控中,哪些人员需要穿防护服,早已有科学共识,一般来说,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转运人员,环境清洁消毒人员,标本采集人员,实验室工作人员,对疑似、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的工作人员,隔离病区及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才需要身穿防护服,显然,出现在网传画面中的二三十名身穿防护服人员,未必都是需要穿防护服工作人员。

在网友看来,穿上防护服是让你来做好工作的,不是来与居民发生冲突的,对居民实施拖拽、殴打行为,单凭这一点就可以断定,不是一个合格工作人员,如今被拘留也是自作自受咎由自取。

在防疫状态下,既然穿上了这身防护服,不管承担着怎样的具体工作职能,就应该一心一意为居民服务,尽可能满足居民合理的需求,给居民进行核酸采样这是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职责,居民参与核酸检测是配合防疫而做出的自我牺牲,不是接受管理,更不是接受规训。

(事发地幸福里小区)

实事求是地说,长时间高频次的核酸检测乃至静默封控,已经让大家的情绪达到临界点,即便有点情绪那也是正常的,而身穿防护服的工作人员作为防疫参与者,在长时间的高强度工作中难免心态失衡,当已经无法正常为居民提供核酸检测服务时可以辞职可以离岗可以请假,但不能对配合防疫的居民发飙,更不能动手打人,这种发泄方式不仅于理不合,更是违法。

任何时候任何人,判断是否触犯法律的唯一标准都是行为本身,而非身上穿的衣服颜色或者款式,那些认为穿上防护服就高人一等,甚至认为自己就具备了超越法律约束的特权,就可以对被服务的对象吆五喝六,除了自身素质问题,更是身为工作人员不合格的显著标志。

身穿防护服的大白们对着社区居民围殴,这样的举动很荒诞,又很现实。这些人不是来参加防疫工作的,是来破坏防疫,激怒社区的居民的不稳定因素。工作人员就是工作,就是服务,就是解决居民的问题,尽力满足大家的需求,这才是工作,认为自己是在管着居民,管制居民,这是破坏防疫。

这一点,在临沂警方的通报中已经表明了态度。

在巨大的舆情面前,不管那些“出发点是好的”的评论来自网友的自发行为,还是“授权发布”,都是不合时宜的“帮倒忙”,违法就是违法,错了就是错了,纵使“出发点是好的”也不能打人,这个世界上压根就没有“为了你好就能侵犯你权利”的混帐逻辑。

“群殴都是为你好”,这跟所谓的“纵做鬼,也幸福”有何区别?这样的幸福,不该出现在幸福里小区,也不是幸福里小区居民追求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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