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奔丧请假超出1天被扣3000元工资, 公司回应:奶奶不是直系亲属

导读李女士就职于长沙一家传媒公司,工作的性质是女主播。上个月家里出了意外,奶奶去世了,所以就向公司申请了4天休假时间,目的是回家奔丧。...

李女士就职于长沙一家传媒公司,工作的性质是女主播。上个月家里出了意外,奶奶去世了,所以就向公司申请了4天休假时间,目的是回家奔丧。

可是在公司规章制度还挺严,严到根本就没有通融的余地。李女士奔丧回来上班的时间超过了一天,这就违背了公司的内部规定,导致工资被扣了一大半。

辛苦工作一个月奖金不一定多,但是扣起来绝不会手软。李女士当然不服气,所以想要申诉,因为想申诉又导致被踢出了工作群,这是要失业的节奏吗?


当然在请假的时间段,李女士被告知了这样一个消息:请假超过原有假期三天,要扣除保底工资。

后以李女士认为,超过原有假期三天要扣除保底工资,可是自己只超出了一天,没有理由按这个规定执行。

但公司的负责人另有辩解:我们公司规定是只允许一次性请假三天,你现在已经超期了,只要超期就要扣除保底工资。

这是不是有一点强词夺理?关键是还有一点让我们看客都无法接受,这位负责人的语言算得上是六亲不认:就连直系亲属都只有一到三天的丧假,何况是你的奶奶,奶奶又不属于直系亲属。

有多少爷爷奶奶听到这句话会伤心?自己辛辛苦苦把孙子孙女带大,就因为负责人的这一句话,连直系亲属都算不上,也不知道这位负责人是不是奶奶带大的?

当然这还不算完,为了让你女是心甘情愿地答应扣除保底工资,负责人还有理由:请拿出红白喜事的视频或者照片,或者是住院时候的病历,这样我们也能做证明。

可时间匆匆,当时谁又会想到拍照的这些问题呢?奶奶去逝这么大的事,谁还有心情去拍视频呢?所以李女士辩解:我没有视频和相片,难道你现在让我去拍奶奶下棺材的视频吗?

沟通这就成了一种困难,无论怎么说李女士超出了公司规定3天时间属实,但是超过一天被扣3000,这就有一点不能接受了。


找到了帮女郎的记者,陈述了自己现在面对的情况,希望能够得到帮助。

她说自己找到这份主播的工作的时间,还是在7月份底。当时讲定的是直播时间不低于150小时,工资保底4000元。

工作还算顺利,一直本本分分地遵守公司的规定,10月11号的时候,家里打电话来说奶奶病危,因为时间不等人,所以12号就向公司请了假,公司说尽可能四天内回来。

用了一个尽可能,我们还以为这里有一种人文关怀,意思就是说尽量能在四天之内回来,就算是没一回来你还有通融的余地,作者是这样理解的。

但是到了第四天的时候,李女士发现自己回来的时间有点晚,就算去上班也超过了上班时间,所以就没有去,这就导致了在原来三天假期之后超时一天。

这不就是违反的内部规定了吗?但李女士诉说委屈:10月份我本来可以休息五天,但由于奶奶的去世心情有点悲伤,自己就多请假休息了一天。

可是就因为这一天,在11月1号晚上的时候就接到了公司的通知:你的保底工资没有了。

本来工资就没有多少,这保底工资如果已扣完的话,一个月辛苦也许就只剩下几百块钱了,李女士怎么能够接受呢?

所以当着负责人的面,她说自己要到劳动局去咨询,这样的话让负责人听着可能不太舒服,顺手就把李女士移出了工作群。


这样的意思不言而喻,可能李女士已经失去了在这里上班的资格,当然她自己也有心理准备。

虽然被踢出了工作群,但是自己的工资不能不要呀!哪怕是失去了工作,但我已经干了这么久的工资, 总不能被“白/嫖”吧?

所以李女士班也没法上了,一直想办法跟对方沟通,可是无论怎样沟通,无论把自己讲得多么凄惨,对方仍然不为所动,神城公司的制度就是这样的,所以公司也不愿意支付他的工资。

接受不了的李女士神情悲伤地说:我奶奶意外去世,我已经很伤心了,不然我也不可能请这个假,可是这一天的假扣我3000多的工资,这个假太贵了,我请不起。

记者了解到真相之后,问李女士的诉求是什么?李女士表示上班是不太可能了,这公司也不会要她了,只是想把自己的工资拿回来。


记者来到了这个公司,负责人对于不能发给李女士工资有两点理由。

负责人:李女士的直播天数没有达到要求标准,所以拿不到保底工资。

另一名工作人员:国家规定丧假,但奶奶不属于直系亲属,就算是直系亲属,也就一到三天的丧假。

这公司的规定确实很严格,严格到似乎少了一点人情味,再来听听负责人冷漠的声音:事假是可以理解的,说得难听一点,她的奶奶住院又没有病例,红白喜事也没有拍照或者视频……

李女士一听到拍视频这个所以就觉得恼火,所以当场表示公司需要,她现在都可以去拍。

当然这可能是气话,奶奶都去世了怎么拍,只不过是表达自己的一种情绪罢了。

记者的协商没有起到很好的效果,因为公司方面表示:希望与当事人协商解决此事。

作者在想,这么久都没有协商下来,记者来了以后又有协商的愿望,又该如何协商呢?这算不算一种托词?

李女士现在也不奢求在这里工作了,所以态度表现得也很强硬:如果能私下解决就私下解决,如果解决不了就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写到最后,其实我也不知道谁对谁错,公司有自己的规定,员工也有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所有的规定不是这么刻板,多少还是应该有一点人情味,您说是吗?

有网友举例说:我原来的公司,奶奶去世本想着事假5天,结果我耽误了七天才回来销假,人事安慰我了之后还帮我一起想理由想办法,让我把*亡证明拍过来给他看了之后,一点工资都没有扣不说,月底还给了300的慰问金。

这件事情我一直记得,就好像寒冬里的温暖。

网友的这个分享让我们领悟到了人与人之间的融洽,还有人与人之间的温度,可李女士这样的遭遇,您领悟到了什么呢?

规定可以维持一个公司的正常运转,但人情却能让公司更加温暖,刻板不是处理问题的手段,变通才能促进相互理解,您说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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